2007年3月14日上午,身着藏青色西装、脚穿与西装并不搭配的白底黑面布鞋的宗庆后,突然出现在杭州市地税局稽查一局的办公楼里,随后,宗庆后与该局官员进行了45分钟的闭门谈话。此举,被浙江坊间称作是“被税务部门请去——喝咖啡”。稍后,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公开说:正在对宗庆后涉税事件进行深入调查。
2008年3、4月间,曾经自称“最廉价CEO”的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,突然曝出在过去十年间,“漏缴”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。消息传出,舆论哗然。遍查媒体,目前各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:宗庆后欠税十年,一朝补缴,这是否仍然构成了“偷税罪”?
娃哈哈方面称:补缴税款之前,宗庆后本人并不知道达能方面没有(履行)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但是,广东税务、法律界人士针对宗庆后设立4个海外账户、分别接收个人所得、连续10年不缴税、补税后仍遗留几百万元税款等行为,尖锐指出:宗庆后的上述行为,已经触犯“偷税罪”。宗庆后十年后补缴税款,只是对“减轻”或“从轻”处罚有帮助。
焦点1 谁该缴税?
日前,娃哈哈集团委托娃哈哈工会顾问李肃先生,对外发布了宗庆后“迟缴税款十年”的前因后果。据李肃介绍,宗庆后的收入主要分为两部分:一个是服务合同的收入,另一个是股权激励的收入。
据悉,在宗庆后与达能签订的4个服务合同里,均明确提到“由宗庆后自己来付税”。但宗庆后的发言人李肃说:“达能每次支付(服务收入)时,都差了一块没有给宗庆后,然后秦鹏告诉宗庆后,说已在新加坡帮他纳税了。这导致宗庆后长期认为: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,每一笔收入,达能都帮他上税了。”
多年一直婉拒媒体采访的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,闻讯后立即打破沉默,对外发表观点说:无论他本人,还是达能一方,都从未告诉过宗庆后——达能会代其缴税。
据悉,达能与宗庆后,早在1996年就签订了《服务协议》以及《奖励股协议》,并于2003年续签了这两份《协议》。达能方面表示,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税务责任,即:宗庆后对自己的各项税收都要“自己负责”。
达能方面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人士还表示:达能一向严格按国际惯例办事,而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”,只是中国社会独有的个人纳税方式,达-娃双方既然在初始合同、续签合同中均声明由获得收入的一方(宗庆后),在中国及其他地区纳税,那么达能怎么会违背白纸黑字的合同,再自己拿出大笔费用,每年去替他完税?
对于“谁该缴税的问题”,记者也采访了广州有关专家。
广州市财务管理协会副会长黄先生认为: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,企业确实有义务代本公司员工、职员代缴税款。但是,就合资企业而言,宗庆后的纳税责任,应由娃哈哈承担而不是达能。当然,倘若宗庆后在境外获取收入而又没有告诉自己所在的企业,则娃哈哈可以免责,宗庆后不能免责。
广东律师梁明辉认为:从法律上说,宗庆后不应当不知道自己是否已完税,这是他“应该知道的”事情。达能代缴,则合同中应有规定,而且,达能倘若已经代缴,则一定会有一些凭证交到纳税者手上。宗庆后如果认为秦鹏“扣下”了他的应得收入,并在十年时间内,帮他在海外纳税却又没给他发票,宗庆后是不是太天真了?
焦点2 补税后是否就不违法了?
据了解,宗庆后之所以事隔十年忽然想起来“补缴税款”,起因是2007年8月,有一位自称“税务研究爱好者”的人,向有关部门举报说:宗庆后偷漏税。据说,宗庆后闻讯,立即开始“自查”并迅即发现“问题十分严重”。
时隔两个月,即2007年10月,宗庆后把这笔税款补上了。问题是:宗庆后究竟是在被举报之后补缴的税款,还是在自我检查之后、别人举报之前,就已经补缴了税款?据了解,法律对于这两种“补缴”的惩处力度,可谓天上地下,差距甚大。
对此,娃哈哈阵营的李肃表示:宗庆后不是因为被举报后才去补缴税款的。这是娃哈哈公司通过自查后发现问题,主动去缴纳的……可是,李肃显然忽略了:他的这个回答,等于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,等于“洗清”了他前面说的——达能应当替宗庆后代缴税款的说法。
李肃还说:“缴税款的时候,宗庆后并不知道有任何举报的问题”,他并认为:宗庆后到底是“偷税”还是“漏税”,是否有人故意欺骗、设下陷阱,这些问题还有待认真研究。
不过,广东律师梁明辉等人则认为:十年没有缴纳税款是既成事实,这个行为,已经构成了“偷税”,而主动补交税款,只能说明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采取了补救措施。“补救”行为带来的益处是,法律对当事人的处罚,会有“从轻”或“减轻”的考虑,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不因此“湮灭”。
焦点3 收入为何打入妻女账户?
据媒体报道,税务部门确实从达能方面获得了银行往来凭证。
这些书面证据显示,1996-2005年,宗庆后依照达-娃合同,累计获得“服务费”842多万美元;在“奖励股”安排中,达能则将“金加投资有限公司”、“卡尔文有限公司”等多家境外子公司的若干股权“奖励”给宗庆后。
财务证据还显示:1996-2006年,宗庆后从数家公司的股权分红中,累计获得资金1505多万美元;另有大约4000多万美元,则是达能和金加投资以回购上述多家子公司股权名义,向宗庆后支付的款项。上述总金额,大约为7100万美元。
此后,达能公司按照宗庆后本人的要求以及宗庆后所提供的银行账号,把上述资金,全部打入了宗庆后在香港开立的多个银行账户,这些账户,分别属于宗庆后本人、其妻施幼珍、其女宗馥莉,以及原娃哈哈集团党委书记杜建英(女)。
李肃表示,在宗庆后的概念和娃哈哈的概念里边,他们认为,像服务协议这种东西不能认为全是宗庆后个人的收入,因此就划到香港那边去了。此外,对于宗庆后妻子、女儿代收其酬劳,李肃表示:“当时是因为技术问题而有这些账户。”
不过,李肃的这些“说法”和“解释”,显然无法获得人们的理解。
广州市财务管理协会黄副会长认为:宗庆后在香港设立4个账号,明显是为了“避税”。但实际上,采取这种做法是没用的、也是愚蠢的。一旦东窗事发,税务机关肯定会追问:属于你宗庆后的收入,为什么要打入你妻子、女儿、乃至党委书记杜建英的账户?而且,税务机关肯定会追问宗的妻、女以及杜书记,问她们:这笔钱是怎么来的?所以到最后,还是会查到当事人的身上。
广东律师梁明辉则指出: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,具有以下五种行为之一的,即构成偷税,并进而构成涉嫌偷税罪: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;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;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;进行虚假纳税申报;缴纳税款后,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,骗取所缴纳的税款。根据宗庆后的所作所为,他的这次漏税行为,已经符合上述多个条款的描述。
据媒体报道,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已公开证实:宗庆后长期应缴纳而未缴纳税款高达近3亿元,而宗庆后对于直接打到境外的7100万美元收入,也从未提供过境外的完税证明。
宗庆后再做反击
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的最新报道,该报记者曾致电宗庆后,试图向其求证媒体有关宗涉嫌“偷税门”事件的报道是否属实,以及他是否正在接受杭州税务部门的相关调查,宗一面称“没看到那些报道”,一面立即挂断电话、关闭了手机。
与此同时,达能方面则向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证实:2007年11月,杭州有关政府部门确实来达能公司做过相关调查,但达能拒绝给出进一步的细节。只是再次强调:达能并不负责替宗庆后纳税。
而《第一财经日报》也披露:在宗庆后因为个税风波遭遇巨大困难之际,达-娃双方的谈判,似乎仍在艰难进行。只不过,双方对谈判内容以及进展,均讳莫如深,不愿评论。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称:据接近双方谈判人士的知情人透露,尽管艰难,但谈判依旧在进行中,并在一步步向前推进,“最近几个星期的谈判焦点,是要寻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办法”。
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的这种报道,让人联想到:法国达能——莫不是真的在利用宗庆后遭遇的偷漏税“麻烦”,来达到其并购娃哈哈的商业目的?
巧得很,就在宗庆后涉嫌偷漏税款的消息传出不久,中法两国的政治、经济关系,却因为达赖集团的闹事,引起了亿万国人的关注,于是,宗庆后在自己的博客上继续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,呼吁网民支持他。
3月13日,宗庆后开博,说“今天开始,我开设博客,希望通过网络的渠道能与大家请教交流,使年迈衰老的宗庆后能增添活力,能为社会为消费者再尽点薄力,为国家再做点贡献,希望能经常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教”。
4月16日,他又以“中国心”为名,写了一段猛烈批判法国议会和达赖喇嘛的话,当然,他也不忘联想到自己面临的麻烦,“在全球化的道路上,(中国在)外面不断被西方国家压制。我想到类似的情景,就像我们在和达能的问题上,吃了哑巴亏。(我们)自己心如冰清,外面各种不和谐的声音却吵得沸沸扬扬,虚假的言论一条接一条,不实的报道一篇接一篇,真是有苦说不出。”
人们能够体会宗庆后眼下的郁闷:已经拿出了2亿多元真金白银补缴了个人所得税,但如果司法最终认定:这不是“主动性补缴”,那么,涉嫌偷税的罪名就可能成立,如是,则老之将至的宗庆后就可能无法摆脱牢狱之灾,那可真是大器晚成、英雄暮年却又“有苦说不出了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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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08日刊第9期(总第75期) 报刊点均有零售 8元/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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